第105章 李嗣源的改革(下)

作者:观书钤香 ||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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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嗣源除了在政策方面为百姓谋福利外,他还在制度上做出了很多的变革,宽仁爱民,比如,下诏为年纪大的及有残疾的人免除一年的差役。

据说有一个老道士,远道而来要求见李嗣源,李嗣源以为有什么别的事,这人却说他已经有一百零一岁,请求给个官做,去为李嗣源修造宫殿。

李嗣源觉得可笑,但也没有治罪,赏赐了点东西,又赐他名号,然后放他走了,那个老头毫无疑问应该是那些骗吃骗喝的一类人,要是碰见一个昏庸点的皇帝,估计就信了,要是碰见一个残暴点的,一个欺君之罪就砍了脑袋,但是李嗣源却是呵呵一笑,就放他走了,比较仁慈。

此外对于一些当时人们认为是天谴的自然现象,李嗣源也很认真的检讨自己有什么过失,君权神授这一点在古代还是很有市场的,皇帝号称天子,是上天的儿子,而这个儿子却不知道怎么和他的上帝老子交流,所以后来这些天灾异象啥的就成了上帝老子对于天子皇帝的预警,也是皇帝这个儿子和他的上帝老子唯一的交流方式。

一次,天气干旱,赤地千里,很长时间没有下雨,李嗣源便召集大臣们来,让他们直言自己治国有没有过错,他认为则是上帝的惩罚,他一定是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。

在听说有的地方粮食便宜时,就很高兴,知道那里从百姓生活富足了。李嗣源还经常到地方巡视,也去水利工程现场查看情况。还亲手赐酒给干活的百姓。

几天后,负责工程的人报告说,百姓的劳役期限十五天已到,而工程还没有完成,请求再加五天役期。李嗣源说不能失信于百姓,下令让百姓回乡,从这里能看出来李嗣源两个品行,一个是诚信,不失信于民,另外一个就是爱民。

在爱民方面,李嗣源做得很好,对于大臣一些劝导他爱民的忠言更是铭记在心,时刻不忘。他的大臣,也是五代的一朵奇葩冯道和他谈到民事时对他说:“庄宗在末年时不知道体恤百姓和军士,迷惑于声色歌舞之中,使人怨而国乱。陛下现在威望很高,天下五谷丰登,这也是陛下您实行仁政的结果。愿陛下居安思危。”

李嗣源非常赞同,又问冯道民间有何疾苦,冯道便给他念了一首聂夷中的诗:“二月卖新丝,五月粜新谷,医得眼下疮,剜却心头肉。”李嗣源听了,异常感动,让左右侍从记录下来,自己经常那出来诵读,以此来提醒自己常想着百姓的疾苦,为民谋福。

冯道虽然是个和事老,而且还有“忍耻而偷生”的不光彩历史,但有时候还是敢于说一些真话的,而且能力还是不错的,这一点应该肯定。

李嗣源在爱民的同时,也勇于承认过错,并及时改正。这方面有两个典型的例子,我们来大致了解一下。一是抚恤冤死儿童的父母,二是放松酒曲的专卖制度。

有一次,巡检军使浑公儿对李嗣源当面报告说,有百姓二人,用竹竿练习搏斗,似乎有反叛之心。

李嗣源听了不禁大怒,有人造反,这还得了,于是马上命石敬瑭去调查处理,务必调查个水落石出,赶尽杀绝,震慑宵小。

后来安重诲说明了事情的真相,原来是两个小孩子在闹着玩,玩起了骑马打仗的游戏,但这时候那两个儿童已经被石敬瑭处死了。

李嗣源后悔不已,将所有有关责任人严厉处罚。浑公儿由于诬陷致人死命,处以脊杖二十,罢免所有官职,发配到边远地区的登州(今山东蓬莱)。

石敬瑭由于没有调查清楚真相,致使冤案发生,复奏时还夸大其词,任意诽谤,最终使无辜儿童丧命,还使李嗣源有了过错,但念他是李嗣源的女婿,是国亲,而且有功于国家,最后罚俸禄一个月。

这在我们现在看来觉得处罚偏轻了,但封建社会就是这样,贵族和官员有司法特权,官员犯法一般可以用官的级别抵罪,或者因为皇帝的宽恕而减轻或免于处罚,而且贵族官吏和百姓的地位都是不一样的,至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那也要看这个“王子”是不是有靠山,是不是和皇帝关系好,或是是不是已经惹得皇帝不高兴了,要是已经早在皇帝的剿灭名单中,那么皇帝不会吝啬做一回公正的执法者,但是要是犯法者和皇帝关系比较好,那就小事化了了。

而这件事处罚了当事人还没完,李嗣源为安抚儿童的父母和亲属,赐绢五十匹,谷子和小麦各一百石。然后,李嗣源下诏,以后不论首都和地方的死刑案件,都要仔细审查,不得徇情枉法。

为表示自责李嗣源“减常膳十日”,以此向冤魂谢罪,皇帝能够为了两个小百姓惩罚自己,这在历史上并不常见,所以说李嗣源这个人的确是不错,最起码说守成明君那是没啥问题的。

后又他下诏放宽酒曲专卖制度,允许民间自己酿造,在秋天征税的时候每亩交纳五文钱,这一方面减少了百姓的负担,另一方面还为百姓增加了一个生计。

李嗣源为吸取李存勖吝啬导致兵变的教训,经常赏赐军队,因而国库紧张,他就命孔循担任租庸使,适当增加了一些税收,将酒曲实行国家专卖就是增加收入的一项措施。

但孔循却很严酷,按章办事,执法严格,可以说没啥人情味,不论私自造酒曲多少都一律处死,因为在当时的法令上面就是这样规定的。

李嗣源看到这种结果,非常不安,这都是杀孽啊,于是就下诏予以废除,让民间自由酿造,然后交纳少量的酒曲税。

和五代时期的其他皇帝比起来,李嗣源还是非常顾念百姓利益的,还能知错就改。五代时期在历史上以法律严酷和刑罚残酷而出名,对于私自贩卖食盐和酒曲的,有的一斤就要处死。

刑罚也是有断舌、断筋、折足、腰斩、凌迟(我们常说的的千刀万剐,这个刑法一般认为就是五代时期兴起的。)等酷刑。乱世之中,李嗣源的一些爱民便民措施就显得很可贵了,所以才称其为明君。

除了爱民,调整法令政策之外,他还严于律己,“好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”,他厉行俭约,节俭不求奢华。

李嗣源在修宫殿的时候,非常节俭。当宫殿刚刚建成时,负责工程的官员请求用红漆涂饰,再修得华丽一些,彰显皇家威严。

李嗣源却说:“这个宫殿因为被烧过,所以不得不修,但只求宏伟壮观即可,不求华丽。”和李存勖比起来,李嗣源显得非常简朴,也非常明智,一方面国家没钱,另一方面花钱的地方多,这一块说多了又牵扯到了古代的税负,这一点后面会讲,但是引起古代国家很庞大,经济很繁荣,但是税收了了局面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税基出了问题,这后面会详细说。

还有一次,为节省国家开支,李嗣源下诏在边疆设置马匹买卖场所,不许少数民族再直接到宫殿前来献马,这是典型的要实惠不要面子,那些虚无缥缈的面子,李嗣源觉得可有可无的都不搞了。

先前,党项族人和其他北方部落总是以献良马为名,将良莠不齐的马匹送到京城来。但是后唐那是大国,不能慢待了来使,于是一律好吃的好喝的供着,还要给他们赏赐。

所以后唐就照价给他们钱,但再加上他们住宿、吃喝以及得到的赏赐,每次都要花费不少钱物,浪费极为严重,给国家带来很大的经济负担。

李嗣源了解情况后,当即下诏禁止他们再到京城来献马,只在边疆一带设马场交易,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开支。其实这一点在古代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外邦小国利用,他们不仅仅把这当成是一种朝贡或者上供,他们认为这是一本万利的好生意。所以后来很多的皇帝在国家强盛的时候都会开供奉,让外邦蜀国来进贡,彰显文治武功,可是等到了国家没钱了,立马就会禁止,因为国库里拿不出来赏赐的东西。

除了这一点,对于一些其他皇帝很看重的虚名李嗣源也不追求,冯道多次请求给他上尊号,这对于一些好大喜功的昏君来说,很容易就会接受,但李嗣源好几次都拒绝了。

最后也许不愿再驳大臣们的面子,让他们难堪吧,李嗣源勉强同意了,这并非装腔做势摆摆样子,普通家庭出身的李嗣源确实是不喜欢这些表面的东西。

李嗣源的尊号是“圣明神武广运法天文德恭孝皇帝”,而“广运法天”四个字还是冯道几次上奏才同意加上去的。

不过,从李嗣源的尊号来看,基本上还是比较恰当的,既然是尊号,有的字夸耀一点也是很正常的,和其他朝代的皇帝们比起来,李嗣源尊号的字数十四个字还算比较少的呢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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