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九章:外快

作者:久居 ||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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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曲刚刚结束,女孩就听到清脆的声音。

“啪啪啪”。

李明带头鼓掌,虽已人到中年,眼神却依旧亮的可怕。

林见鹿睁开眼睛,便看到又是一群人围着她。

见过一面的向别人介绍着她的“光辉事迹”,一时间,窸窸窣窣的声音不断,他们身后还有很多人赶来凑热闹。

虽然事业暂时步入正轨,但她也不爱出这风头,林见鹿礼貌地鞠躬,轻勾嘴角:“承蒙抬爱,还有什么事吗?”

听她这么说,李明像是看自己的孩子般慈爱。

“不对啊,我刚刚可是邀请你唱两首啊。欠账可不好,你看看他们都等着听呢。”

闻言女孩失笑,一双大眼睛都透着惊讶。这茬她还真给忘了!

这时底下的人都开始起哄,一张张陌生的脸上却都写着热情。

“第二首!”

“第二首!”

……

中年男人趁热打铁,指着不远处位于店中心的一个小舞台:“小姑娘,那里唱歌才是真的舒服!”

话筒和音响虽不是崭新的,但也比没有好。

自认理亏,林见鹿也不扭捏,落落大方地走了过去。人群随着她的脚步缓缓移动,满是尊敬。

刚进店的几个人被这宏大的场面惊到了,赶紧凑过去瞧。听到内容,再细细打量小台子上的林见鹿。

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,见这么多人追捧一个小姑娘,纷纷皱眉说起不合时宜的话来,似乎这样就能体现出,他们不同寻常的“高尚”。

其中三十来岁的男人疑惑地摸着下巴:“这小姑娘唱歌有这么好吗?一个个跟疯了似的。”

其年轻些的同伴赶紧调侃:“也许是因为长得好看吧。”

……

这话不轻不重地飘进在座各位耳朵里,着实有些扫兴,暴脾气的人,直接转身就想开怼。却被CD店老板拉住:“她就要唱了,听完,他们自会有评说。”

质疑的声音,虽不和、谐但依旧会被保存。

求同存异,这是CD店的规矩,也是艺术界的规矩。

林见鹿则没有注意到这边的事,一心都在设备上,看着这硕大的音响,她的嘴角微抽。话筒也不似现代轻巧,拿在手里简直是个小型杠铃。

夸张的重量级,80年代的设备果然感人,可这也吓不倒林见鹿。

她打开设备,先试了下音量,确认不会造成震耳欲聋的效果,才敢清嗓子开唱。

这次是一首原唱为男的情歌。

在放苍凉的前奏时,林见鹿一双眼睛微闭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见状,那些不服气的人又开始了:“装神弄鬼,还唱我最喜欢的歌,毁了!”

“她唱甜歌我还能接受,想唱这歌?少几十年的道行!”

……

更有些没素质的人,已经从音乐说到了林见鹿的着装。看她小村姑打扮,纷纷挺起高贵的脊柱,对个姑娘评头论足。

可这林见鹿最擅长的,就是让别人后悔。

轻轻开口就是华丽的音色,华丽到不像是人唱出来的,每个小转音都完美到挑不出毛病。

只简单的两句就赢得震天的掌声,也让那些个爱贫爱嘚瑟的人,乖乖地闭上了嘴。想起自己刚刚那副样子,有些人还自觉地将脸挡住。

离台子最近的李明,眼睛里也带着骄傲,看吧!这艺术界的事,根本就不应该是靠武力解决的,而是让人佩服的能让人享受的实力。

感慨后,他静下心来细听。

发现她虽唱腔华丽,但情感却完全不弱,听得人眼眶微湿。

正在此时,沉醉的林见鹿终于睁开了眼,而眼眶却越来越红,唱的每一句歌词都有了自己的生命。

李明看到林见鹿的异常,有些心疼又更加开心。

原来她是带入型歌手。

带入型的歌手和演员,会拿出最真挚的感情为受众服务。虽基本没有什么可挑剔的,但情感大起大落易伤身。

可也只有这样的人,才能真正地打动受众。

如果这丫头真的喜欢唱歌,能在这片世界里尽情地释放自己,那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
林见鹿发挥稳定,歌中的辛酸也听得大家热泪盈眶。

唱完最后一句,女孩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珠子,“啪”地一下掉在胸口,大眼睛还闪着莹莹的光。

这是首很有感情的歌,第一首的滋味与它比只能是小巫见大巫。能唱这样的曲子,林见鹿也自觉荣幸。

不过要是天天唱这种大魔王级别的,她可能会英年早逝……女孩唱完低垂着头,似乎还没缓过来。

底下的人也愣了很久,许久,一声清脆的掌声引爆全场。整个小店的气氛都被推向了高、潮,像是磕了药般激昂,很多人擦干眼泪挥舞双手:“再一首!”

面对大家的热情,林见鹿高兴又无奈地摇头,似是要就范。

见状,本是最先请求林见鹿唱歌的CD店老板李明,此时却挺身而出,强制性地压下大家的欢呼。

“我答应人家小姑娘,只用唱两首。言而有信,今日散了吧!”他的态度虽客气但也强硬。

底下的人虽多有不甘,可大家都是老熟人。鉴于这中年男人的威望,竟无一人敢反对,只默默地站在原地盯着女孩看,都是热切渴望的样子。

李明不理会他们,转过身来挡住众人的视线,低声与她说:“小姑娘,有感兴趣来这唱歌吗?有工资可以领。”

虽然她很缺钱,但想到自己的身份和贫瘠的空余时间,女孩摇头就要离开:“我还有事要做。”

李明见状赶紧拦下她:“我这不是全职,只要你想来什么时候都可以,按小时付工资。也有其他人来唱,你们还可以互相交流学习。”

李明虔诚地阐述了自己的想法,倒让女孩有些惊讶,听了他的解释,林见鹿越发觉得,这是份驻唱歌手的职业啊。

仅仅在80年代,就有了驻唱歌手?

本来只是觉得这家CD店艺术氛围浓厚,没想到还这么前卫。

仔细想了想也没什么不好,反正她也步入正轨。做新人没有工资,天天生活得紧巴巴倒不如挣点外快!

便答应了李明的要求,但约定每周不超过三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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