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万物生长

作者:万峰真人 ||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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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万物生长

卻明被大学录取之后,到省城去上学,一等分班,全班五十一名同学,男男女女汇集一堂。还有各学科老师,既有男女之别,又有黑白长少高矮胖瘦之分。无论老师同学,可谓来自四面八方,五湖四海,长相性情,习俗口音,既千差万别,又千姿百态。

分班之后,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作自我介绍。轮到他时,有几个字的发音引起了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,在这些笑声中,一位女同学的笑声尤为响亮,清脆。往常特别人来疯的他,畏怯的悄悄瞥了一眼在座的冯莹一眼,见她只是低头微笑了笑,慌乱而狂跳的心,顿然平静了几分。

他感觉很不好意思。因为边远,还有常与当地少数民族交往。他知道他有几个字的发音,深受他们的影响。且已根深蒂固。但那发音,一定是错得离谱的。

同学有来自城市的;有来自乡村的;有的来自干部家庭;有的来自工人家庭。

南方人居多,但也有北方人或深受北方生活习惯语言习惯影响的人。

这个女同学名叫翟霞。来自矿区,一口悦耳的普通话。虽然他们这个系所学专业是经营管理。但他发现翟霞的理想却是当一名歌唱家。

新生入学典礼时,由于学校今年增办了一个系,增招了几个班。学生人数是学校的历史新高。学校礼堂已容纳不下全部的学生。所以新生入学典礼是租借学校附近的电影院举行的。

厚重的红色门帘关闭之后,影院内一片漆黑。突然,门帘被人掀开了,一股刺眼的强光射了进来。亮的人们睁不开眼睛。

一位高个漂亮女生被人引着,坐到了他旁边的空位上。天气有一些热,影院内空气不流通。每一个人因为匆匆忙于到校报到的因素,都略显疲惫。只一会儿便有人恹恹入睡了。

那位女生,也埋下头,睡着了一般。

巡查的老师过来了,试图唤醒她。喊了几声,没有反应。便示意他喊。

他“喂喂”两声不见答应,便推了推她的手。她一下醒了过来,张目四顾。

他十分清楚的看清了她的脸。

脸上的五官长得十分精巧,细致。鼻子尤其突出,精致,巧妙到如描如刻。看人时,脸上总像花儿绽放一般。带着几分娇媚。

她后来和他分在同一班。她的父母都是典型的北方人。她出生在南方,长在南方。南方人北方人的优势在她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。略高,结实,有身材,不胖,不瘦。她叫冯莹。成为了他整个省城求学时期的梦。

慢慢熟悉之后,他发现,有的同学一直在构思,创作小说;有的同学已钻研了两年的汽车原理;有的同学则一直在为做一个外交家作准备;而有的同学呢,一直在苦练武术,想在武学方面成为一代宗师;还有的同学干脆宣布,自己将来就是要去当省长,部长甚至更大的官!

他所罗列的理想实在是太宽泛了!每看一部或一本关于英雄人物,关于伟大人物的电影或书籍,他都会产生新的理想和目标。不终身为之奋斗的理想,是万难实现的。他的所谓理想,只是凭了一时的心血来潮。

所以,他同许许多多朝秦暮楚的人们一样,奢谈的所谓理想,不过是一种典型的追风潮,赶时髦罢了。

渐渐的,在其他大中专院校的同学同乡也联系上了,节假日就有了交往活动。这一交往,又认识了不少以前不认识的同乡,朋友。有校内的也有校外的。

通过这些交往,视野拓宽了,见识也增长了。

他发现,真正的是人各有志。正所谓“人与人不同,花有百样红”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往以及理想。

陈景润因证明歌德巴赫猜想,而被徐迟写入报告文学《歌德巴赫猜想》,一下子成了著名数学家而闻名世界,红透中国!

省里专门邀请这位大数学家到省城体育馆来作报告。哥哥同学的弟弟陶云,毕业于西南某名校,分配在省里某科研单位工作。获悉这一消息,便约人前往听讲。邀卻明之外,还邀了陶云的师妹—————玲珑剔透的省城姑娘刘婧。

刘姑娘对他默默含情。卻明后来去刘家吃饭时更发现,刘母对他的那种喜欢,简直到了不是儿子胜过儿子的程度。迫切希望他与刘婧交深,恨不能两人立刻就有所盟誓,并从此不再分开。

老人一见卻明就眉欢眼笑,拉住卻明的手,问长问短,搜肠刮肚找话来与卻明交流。翻遍家里,就是想要给卻明找好吃的。总是鼓励卻明千万不要认生,刘家的大门随时是向他敞开的。欢迎卻明随时到家里面来玩耍,走动。

陶云一眼就看出,刘母是真的太喜欢卻明了!种种迹象表明,老人巴不得卻明能成为她的女婿。

那个年代,大城市的姑娘是很傲慢的,看不起小地方的人,更看不起乡下人。像刘婧这种条件的,见到乡下人,往往尾巴会翘到天上去,嘴唇翘起来可以挂油瓶。可刘婧,实在大出卻明的意料,在卻明面前,她显得十分温柔和气,平等友善,而且竟有些腼腆。

冯莹永远驻足于他的心中。这种暗恋往往是把对方视为圣洁的女神,不敢仰视。在极度自卑中默默的爱慕。且不敢有丝毫的流露。

数学家进场时,就从他们身边走过,小个子,小平头,戴一副白色眼镜,啤酒瓶底般的深度镜片。着一身黄军装,脚穿咖啡色凉鞋。

貌不惊人,朴实到家了。

他讲了什么,他没有一点记忆。但有一点他一辈子不会忘记,那就是:只有选定一个目标,终生为之努力,奋斗,无论是谁,都一定会取得骄人的业绩的!

道理虽然懂了,做起来可没那么容易。

毕业后,被分配到一个中等城市去工作。

起初的时候,只要是在城里,无论在做什么事,他总是一种被催促的匆匆忙忙之感。好像冥冥之中有一种声音在召唤着他。又好像他在城市里不过是一个过往的客人,只做短暂的停留,随时将要动身前往最终的目的地似的。

那时,对卻明来说,城市仿佛只是一个驿站。而山林的寂静,树木的清新,野花的芳香,小鸟的鸣叫,红透的柿子,带露的鸡枞,馋人的的脆李······这些或远远不止这些,常常不由自主的在他的眼前,在他的脑际一幕幕闪过,犹如放电影。

渐渐地,他已适应并且融入。只是对山野的情感难于割舍而已。

小时候,村里一直举行两个法事活动,第一个活动,是一年一度的“驱鬼赶邪”节;第二个,就是祭拜山神树神。

到了每年风俗中约定俗成的法事活动之日,村中几个掌管风俗,祭祀活动的人,就会出来主事。

“驱鬼赶邪”之日,全寨子人跟在从外面礼聘来的法师后面,用锅灰把脸抹黑。由法师敲锣打鼓带着满村满寨,一家一户驱鬼撵邪,要做到无一遗漏。然后,村人全都聚集到河边岸上,男女老少一起动手,挖灶架锅,杀猪洗肉,再用猪肉来祭神。用几口特大号的大锅,架起木柴烧起熊熊大火,把猪肉煨煮得烂熟粉透,再由两个掌勺旳人,用大铝瓢将冒着热气,飘着诱人香气的汤,肉分在几个盆里,十人左右围在盆边,便开始畅快淋漓地大块吃肉,大碗喝酒。

另一个最隆重的节日,就是祭拜山神树神,这个仪式,就在神树下举行。

村里的神树共有三处,每一处至少有两棵以上神树,最多的有五棵。每一棵神树都有不下五百年的树龄,都是参天巨树。保护完好,不仅仅是村里的风水树,据说还颇具庇佑村人健康,平安的神奇效应。

先是由领祭人代表全村人向树神恳求允许对它予以祭拜。然后先烧点香,先洒点酒。接着大家就除杂草,平场地,再用木棍搭建起一个四方架,并把它放置于神树之下。贡品全是猪肉。祭树用的猪在树下杀,但不能在树下煨煮。因为火与树是五行相克。

祭祀活动结束,饮酒吃肉同样在树下进行,但是,绝不允许嬉戏打闹,高声喧哗。仪式的整个过程,庄重肃穆。

卻明虽然到了城里,但每到这两个举行之日,他是无论如何都要赶回来参加的。用河水,超大锅煮出来的肉,汤,味道可口鲜香简直到了极致了!城里永远吃不到这种爽到家的东西。

这年他又回来参与这两个活动。令他他压根没有想到的是,刘婧会从省城一路辗转,就在村里祭神之时,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。

她肩上挎着一个红色女式背包。黑发纷乱,额头上有大颗大颗的汗水滚落。

即使已经很累了,仍不失风风火火。雪白的皮肤犹如水磨年糕般瓷实。

身上漂散着一股淡淡的洗衣,洗发用品混合雪花膏的清香。

卻明自那次与云一道,在刘家玩乐,吃饭时受到刘母的百般宠溺后,因刘母不停邀他来家,曾有几次到访刘家的经历。

每一次来,老人都会想尽办法硬要把卻明和刘婧捏拢在一起。有几回还把两个年轻人的手硬生生拉来交握在一处。当时就把两人羞得面红耳赤。卻明对刘是喜欢的。但那时,实在青涩,更伴有严重的自卑,腼腆和胆怯。

他调皮,顽劣起来可以忘乎所以;倘若是在刘家的这般情形,他便会百般的不自在,窘迫,会让他感觉无地自容。

自此,他再也未敢踏入刘家半步。

他无论如何也料想不到,刘婧会不顾路途遥远,山路颠簸,踏上三百余里的路途,不辞辛苦地前来找他。

她先到他的单位,找不到,卻明的同事告诉她说,卻明回了乡下,刘婧在别人的指引下,又一路找到了这里。

他那么喜欢冯莹,在心底为她打扫出一块净地,把她永远珍藏在心的深处。但是,当他面对冯莹时却胆怯到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!

外出读书,工作几十年,而今的家乡,早已变了些儿样了。昔日的茶园,因已无人管理,而弃之成野茶山了;河水,也比以前消瘦了一半;寨子背后的森林,也因遭到砍伐,往日那种黑越越深不见底,山风一吹林涛阵阵的壮观场景,已经难复得见。这就好比一个健康的人,得了一场大病之后,变样不少也瘦弱了不少。

卻明一旦有了闲暇,就会经常回到山野之下的自小生长的村寨中去。寨子里与卻明同龄的人,子女都很多,小孩奔跑跳跃,欢笑打闹。各各自有其乐,各各自得其所。以前被砍倒或是枯死的核桃树,李子树,板栗树下,又长出了其他的树来,巍巍的,已相当的可观了。

春季,田里,河边,白枝树上,依旧有三五成群的白鹤飞来停歇;冬季,每年都有降雪。某些年份,白雪三日不化,四野银白。恐怕只有玉女下琼瑶,才可比拟;春风刮动,从山林到河谷,呼啸有声,气势浩荡。风的呼啸声里,仿佛夹杂着万物欢快生长的声音。

刘婧在山村住了三天。一方面,她感觉此地真的太偏远落后;另一方面,她又深感前所未有的新奇,古朴,宁静。

清晨,笼罩整个山寨的薄雾,在慢慢升起的太阳光穿刺之下,轻纱一般缓缓向天空,向山林散去。

只需一会儿功夫,太阳就会把寒冷驱逐。

刘婧在此时,往往情不自禁的欢呼。

卻明认为城里,呼吸不到大自然的气息,触摸不到山野的神奇,也不会有冥冥中的暗示

小时候,他弄到了一本名叫《烈火金刚》的小说。借书给他的人因经不住他的死缠烂打,才勉强答应将书借给他,但时间限定只是半天。他把书藏在身上,跑到河对岸可清晰看见自家院落的高山上平顶处的树林里,隐入草树丛中之后,就把书拿出来仔细品味。

他选择这种方式看书,主要是为了免受打扰。想一气呵成。因为与家相隔太远,他所在的山高而面前开阔无遮拦。看家里村寨的情形,就像从飞机上看地面一样,人只有蚂蚁般大小。

但却看得十分清晰。

有一只山鸡突然“扑腾腾”从树丛中飞起,惊到了正沉浸在书本中的他,他朝家的方向看了看,突然,一种洞穿宇宙空间,照亮阴阳两界的极度火光,在他心头亮的耀眼,明烛幽微。

那天他看人世,居然犹如神灵附身,那种奇妙,空灵,仿佛自己已经羽化,有了神灵的眼。

那一瞬间,他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!

那一瞬间,正如电光石火一般,转瞬即逝!

他小时候,是捡拾鸡枞的高手,至今,寨子里许多年岁稍长一点的人一提及此事,都还会“啧啧”称奇,说鸡枞犹如是他种的一般。许多地方人们先行走过,用心搜寻过了,一无所获,而他沿着别人走过的路线前往,却常常满载而归。

鸡枞生长季节,他出门,没有一回是空手而归的。

这里的人,喜吃马蜂蛹,但是那马蜂凶猛无比,毒性特大,蜇入人体,往往九死一生。但是,当地人却掌握了一整套对付马蜂的绝技:在马蜂单独停歇之处,或树或竹之上,抹上少许蜂蜜,马蜂必来吃蜂蜜,吃则必被黏稠的蜂蜜粘住,粘住后,用白绵纸捻成极细长条,系在蜂腰上,再将马蜂蜂放飞。那马蜂必然会朝蜂巢飞去。

白绵纸特别醒目,跟着它飘移的方向跑,最终找到它停留的位置,便找到了蜂巢。

用奇长的直棍,在尖端绑上棉布,然后饱饱的浸上油,点燃后再将猛烈燃烧的火把,高举到蜂巢下。

美味的蜂蛹,便为囊中之物矣。

刘婧回省城后,卻明与她保持着通信。后来卻明到刘家去,刘父是一位级别不低的领导,虽然对卻明颇有好感,但那种不怒自威的状态,令卻明颇为惶恐。卻明来省城时,春节刚过没几天,年味浓浓。刘家专门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来款待卻明。

卻明根本不会饮酒,但这种待遇,卻明当然深感受宠若惊。刘父在座,那种威严使他内心压力很大。本来他只需说一句不会喝酒就可轻松吃饭的,偏偏他此时竟呆若木鸡起来,木然到讲不出一句话。他酒量很小,一点白酒都能喝醉,更别说是65度的泸州大曲了。他极其被动的被刘父邀杯,刘父分明是海量的人物,频频要卻明举杯共饮,那表情平静淡定的就像是喝的白开水!卻明少年幼稚,硬着头皮硬撑,十杯过后,肚内猛然翻江倒海,来不及离席,污秽之物便狂喷而出!

卻明在刘家床上昏昏沉沉躺到第二天下午,人才从沉醉中清醒了过来,深以此事为耻辱!觉得面子全被自己丢尽,再无颜面对刘婧及其家人。当他醒来一看,刘婧家里的人都出了门,他留下一张便条,便悄悄离开了。从此有意回避,渐渐中断了与刘婧的通信和往来。

另外,直到毕业,直到各奔东西,他都未敢向冯莹吐露半点珍藏于心底的爱意。

对此,他内心充满自责,悔恨,几乎达到极点!

缘起,缘断,缘灭······

这个世界,宇宙之中万物共存,且各按天命生长,消亡。

宇宙万物,凡间百态,仿佛自由自在,无拘无束;又仿佛受到不可知的神灵的支配······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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