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松开,我们正经说话。”
“哦…”
可算松开八爪鱼的四只蹄子,乖乖坐在沙发之上。
“来这干嘛?”
“当然是找你啊。”
“找我干嘛?”
“找你玩啊!”
林寻:……
众人:……
这特么什么想当然的对话啊,都是小孩吗?这么纯真?
纯真不纯真,不知道,反正反正很头疼就对了。
“黄莺啊,不是我说你啊,你这次跑出来,你爹知道吗?”
上一次的暗杀,他至今记忆犹新,若不是三观束缚着他,当场就想噼死了黄莺,给黄忠华送过去。
他现在都还记得,阿颜当时受的伤,差点就死了!
“我爹啊…”
说知道呢,还是不知道呢?
说知道,他们不能信,说不知道,自己又会被送回去啊。
“我都已经是的大人了,外出行动,应该不需要再跟爸爸报告吧?”
众人一抽:你特么不是小孩,谁是小孩?一丁点也不让爹妈省心,得亏老爹黄忠华是个女儿奴,不然搁别人身上,非得两条腿削断不可!
“行了,我送你回家,省得你老爹一会又来暗杀我。”
林寻推着她往外走,态度不容拒绝。
黄莺想跑,却一转动不了身子,两只手臂被他看看抓住,像是锁链一般坚硬。
“林寻哥哥,我,我不回去,你,你放开我!林寻哥哥!”
“叫爸爸都没用,你哪来的回哪去!”
“爸爸!你就放了我吧,我好不容易跳窗出来的!”
林寻:……
颜羽:……
这声爸爸,说叫就叫,连个准备也不给人,差点没把众人吓懵了。
同时更加坚定要送她回去的念头,实在是,恐怖如斯啊!
不想刚出门,发现公寓被戒严了,门外站满了警察,挺满了警车。
公寓上空,还盘旋着直升飞机,防爆特警在上面,随时待命出击。
红外线对准了自己,远处五百米的高楼上,有人狙击。
颜羽探头来看:“林寻,你又干啥好事了?”
某男人表示,什么也没干,别冤枉好人!
转过道:“黄莺,你干啥好事了!”
某女人表示,什么也没干,不管她的事,最多就是爸爸有点小题大做了…
芝兰,拿着喇叭,冲着林寻嚷嚷,道:“里面的人听着,你们已经包围,没可能逃脱了,识相就快点举手投降,我们警方不为难主动投降者,还会以宾客待之,劝你们速速投降,交出黄莺大小姐!”
林寻:……
颜羽:……
黄莺:……
原来这是一个由智障小姐,引发的无辜血桉啊!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远离脑残智障,你的生命会更加美好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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芝兰喊完,就无颜以对,自己到底在干什么蠢事,为什么交代给哥哥的任务,最后是自己来?
林寻他们肯定笑死自己了,宛如一个智障在这里喊麦!
“你还不过去?是打算跟我们一起被炮轰吗?”
林寻双手环胸,凉凉道,胸口的红外线,对准了他的心脏。
黄莺一撅嘴,不干了,大声嚎道:“他们没有绑架我,你能搞错了,快撤走撤走!”
翻白眼,全上京就连乞丐都知道你不是被绑架的,但是你爹不知道,让别人怎么办?
黄忠华来到警局,强势报桉,说自己女人失踪了,被人绑架了,必须出动上京所有警局之力,前去营救!
好嘛,资本主义家发话,谁敢不从,警察局长马上上蹿下跳,去集合所有大型警力前往营救。
邢队被任命为营救行动队长,奈何其本人兴致不大。
这简直就是一场玩闹,游戏!
奈何胡闹又如何,资本主义家发话,你还敢不从?
局长也知道,但是无奈,官大一级压死人,他的职位无法反抗势力家。
邢队懒得掺和这些破事,把营救行动丢给芝兰,自己去玩了。
于是乎,芝兰顶着一头黑线,来到林寻公寓,干着无比愚蠢智障的事。
“黄莺大小姐,你的安全,我们要负责,这是身为警察的责任。你的父亲无限期给我们压力,实在无可奈何!”
“你记住,安然无恙,一根头发都不能掉,掉了一根,林寻他们就得全部赔命!”
虽然知道她说的是吓唬黄莺的话语,但听在耳中,莫名不爽。
什么叫陪葬,一个小破大小姐,能比得上自家阿颜重要?
不,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!
“黄莺大小姐,你现在,过来,我问送你回家,警方即刻鸣金收兵!你若不过来,立刻炮轰这个公寓,所有人,都会被当做绑架犯,就地绞杀!”
“你!你!你们太过份了!”
这样的暴行,让人可耻!
“我数到三,他们如果不放你,狙击手会立刻击毙林寻!一——”
“你们不能这样做!过份!”
“二——”
“住手!住手!住手!”
“三——”
话音未落,颜羽一脚踹过去,黄莺就地滚了十多米,滚到芝兰脚下。
所以,废话那么多干嘛?直接干不就行了!
芝兰扶额,简单粗暴,废话不多说,自己果然很爱颜羽的性格啊!
拖个黄莺上警车,一声令下,鸣金收兵,结束这一场闹剧玩笑。
她在想,什么时候才能逃脱资本主义家的掌控啊,这个世界,公平点,不好吗?
————
黄莺被押解回家。
一进门就气呼呼道:“爸爸!你太过分了!怎么可以动用私刑去对付林寻哥哥呢!加入狙击手手滑了怎么办?我告诉你,林寻哥哥要是死了,我也不活了!”
这是来自于少女恋爱脑的宣誓。
黄忠华看她,眼神十分复杂,面色浓重,他已许久不曾这样看过黄莺,对待唯一的女儿,他向来宠爱有加,不愿给予任何压力,奈何终究还是错付了。
宠爱变溺爱,父爱如山,如山洪暴雨,终究还是把她养歪了。
“咳咳…”
凌云轻咳两声,黄莺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,沙发还有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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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凌云哥哥,你也在啊…”
小脸一红,微微尴尬,甚至还有些害怕。
天不怕地不怕的她,就是害怕凌云,说不上来为什么,可能跟小时候的经历有关吧。
“莺儿,三天以后,就是你跟凌云大婚的日子,回去准备准备吧。”
“什么!!”
在逗她?这么突然,想干嘛?买卖人口吗?
“不行!我拒绝!我不干,死都不会嫁的!爸爸!你不要逼我,不要逼我!”
她的声音实在太尖锐,吵的黄忠华这个老年人实在脑壳疼,挥挥手,下人拉走了她。
一路上歇斯底里,疯狂挣扎,早把自己贵族大小姐的身份姿态丢完了。
关到房间里,外面总算清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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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忠华饮下一口茶,安慰自己怦怦乱跳心。
“就这样,你也愿意娶她?”
“这样不是很好吗?有活力,开朗大方,盈盈一笑。”
同样饮下茶,凌云的那杯却是苦涩的。
黄忠华脑壳突突的疼,他勉强将这定义为,情人眼里出西施?
送走凌云后,他与林管家,来了次对话。
“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。”
凌黄家联姻,虽然能取得暂时的安定,但终究不过羊入虎口。
黄忠华征战商场多年,如何不知这个道理,但眼下除了这招,还能有第二条路走吗?
自己的那些兄弟,侄子,个个如洪水勐兽,本事没多少,野心是真不小。
一旦宣布他们做继承人,势必会先整死黄莺,继而吞了黄氏企业。
不行,不能依靠那群狼心狗肺的东西。
至于凌云嘛,下下策,无路可走,没辙才选他的。
凌云的保证——“只要我还活着,凌家是凌家,黄家是黄家,不会出现吞并的情况。黄莺永远是黄氏企业唯一的女主人,但是,百年之后,我死了,就不敢保证。不过我想那时候,伯父你也入土为安了,看不到了。”
可说将条件利益化,完全倾斜到黄家这边。
只要黄莺与凌云结合,毫无疑问,凌云会顺理成章成为继承人。
在外人看来,这就是凌黄两家的结盟,强大,此后只会更加在上京横行霸道,雄霸天下!
只是,百年过后,黄莺凌云皆死了,局势自然又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。
不过那时候,就不是黄忠华能操心的了她儿孙自有儿孙福嘛。
他现在只关心黄莺的安危,经此而已。
“算了,先把眼前危机度过去,再说以后吧。”
黄忠华很累,累到想现在就退休,但是不行啊,没有生出得力干将,就只有一个不成器的女儿,他不能休息啊。
“大小姐,不愿,很抗拒…”
砸门声很清晰的传来。
一声重重叹气,她要是愿意,或者稍微有点脑子,自己又何至于如此头疼,疲惫不堪呢?
“别管她了,要闹就闹吧,反正也就三天时间了。”
三天一过,她就是凌家的人了,别说,自己这个老父亲的,还真就有点舍不得哎。
“凌云看的上,那是她的福气,若是换做别人,就她那一口一个林寻哥哥的,不早被人打死了。”
苦中作乐,笑得酸涩。
凌云跟黄莺有青梅竹马的情谊,两人从小一块长大,其实看对方,倒也挺顺眼的,就是不知为何,渐渐长大以后,就不是那个味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