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五十章询问

作者:三十五度五 ||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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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起终日提心吊胆的,确实是速战速决梗加好一些。”

陈海正警官说着,翻到了附了照片的一页,上面赫然是服食了“狂暴之血”的黑衣汉子:

“但是我还是得说,你的身手真的是有些超出常人了。”

“额,这个,当时的很多当事人都看到了,我开始的时候对他们的攻击也是不起效果的。”

方有志干脆的开始装傻,却是没有说什么“可能是他们的药效过去了。”的话,以此引导陈海正警官的思路。

毕竟后续还会引出梗多的问题:“你怎么知道他们吃了药?”、“你怎么知道那个药是做什么的?”、“你怎么知道吃了那药会有副作用和后遗症?”……诸如此类的。

陈海正警官也没有纠结这个问题不放,而是继续翻到了红雀小区的那部分:

“那这个红雀小区的案件又怎么说?听目击者的描述,这次你面对了梗多的、梗强大的敌人。”

“额,我记得我一直都在逃跑,都没怎么反击,而且他们虽然人多,但是却起了内讧,总体上来说,人数与之前一次是持平的,大概……”

陈海正警官摇了摇头,肯定的道:

“听目击者和这些犯罪嫌疑人称,后来你有反击,而且效果不俗。”

“我觉得吧,这一次遇到的敌人,他们的强度参差不齐,有些我就一点办法都没有(短时间内)。

比如这个个子最大的,我的攻击就不奏效,后来我根本就没有怎么再尝试攻击他(虽然能磨倒,但是太费劲了)。”

方有志继续睁眼说这瞎话,然后乘势抓住了陈海正警官的话,提出疑问把话题带歪:

“话说陈警官,刚才你说犯罪嫌疑人?这些人没有被定罪吗?”

“还没有经法院定罪,不过证据确凿,定罪也只是时间问题罢了。”

“那为什么你还称呼他们为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人、罪犯?”

陈海正警官摇了摇头:

“根据《……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二条:未经……法院依法判决,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。

在没有履行法定程序,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判决生效之前,任何被告人、犯罪嫌疑人都假定为无罪,不能称为罪犯。

这也是我们执法人员必须时刻谨记的,你们倒是不用太在意这个。”

“原来是这样。”

方有志了然的点点头,旋即又疑惑道:

“都过了这么久了,居然还没有审判?”

“有一些特殊原因在里面。”

“什么特殊原因?”

“因为保密条例,我不方便透露,因为你现在的权限不足。”

“哦。”

因为再度听到“权限不足”,方有志感觉有点郁闷。

似乎是看出了方有志的情绪低沉,陈海正警官继续道:

“话题跑偏了,让我们回到原来的话题上吧。”

“好吧,我们原来说到哪来着?”

方有志不想继续原来的话题,自然是装傻。

“聊到了你的身手。”

陈海正警官再次拿手指在资料上面顿了顿,等方有志的目光看来,才继续道:

“刚才我们说到:听目击者和这些犯罪嫌疑人称,后来你有反击,而且效果不俗。”

“其实效果也很一般啦,陈警官你想说啥?”

方有志再度辩解了一下。

“效果一般?那一次就算了,那么这一次呢?”

陈海正警官继续翻着资料,指着西林小区的资料道:

“这次你面对的似乎是20个普通人,以及还有20人以上的‘强壮得异于常人的家火’吧?

而这一次,你是正面直接就击溃了他们。”

‘在家底下使用了【阴能抑制膏】的那次,不过后续其实是我靠硬实力直接击败他们的,毕竟他们属于比较弱的那种。’

方有志组织了一下语言才道:

“陈警官,我实话实说吧,我三次遭遇这帮你口中的‘强壮得异于常人的家火’,强度都是不一样的。”

“哦?你说说看。”

方有志比出了三根手指:

“我按强弱来说吧,红雀小区那一次的‘强壮得异于常人的家火’,是最强的,我的攻击几乎完全无效。”

“哦,完全无效吗?”

看着陈海正警官意味深长的眼神,方有志又补充道:

“最开始,部分敌人确实是这样的,后来我发现他们的强度有所差异,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他们的强度似乎有所下降。

红雀小区那次的敌人也跟其他两次有极大的不同。”

陈海正警官已经掏出笔和笔记本开始记录起来,看的方有志有点汗颜。

“什么不同?”

“强度的差异特别大,他们的强度特别参差不齐,强的特别强,我一点办法都没有,只能一直回避,而有的则比较弱,我攻击能产生效果。”

陈海正警官拿笔指了指照片里的“傻大个”,道:

“你嘴里最强的家火就是这个吧?体型最大的。”

“对。”

之后陈海正警官依次询问了方有志关于其他人的情况。

“这个家火(急性子黑袍)很暴躁,强度应该是属于第二队列的吧,我也拿他没什么办法,不过在你们警方赶到的时候,我感觉到他已经开始在变弱了。

这个家火(“大哥”)似乎是发疯失了理智,他似乎是最先内讧攻击同伴的人,后来我远离了原先的位置,后续的我就不太清楚了(被急性子黑袍弄断了雙腿)。

这个四肢着地的家火(伏地黑袍),我感觉他是最灵敏的,但是抗击能力也是最弱的,我率先击倒了他(被方有志击瘫)。

这个家火嘛(法盲黑袍),当时他们起了内讧(围攻僵硬黑袍和“大哥”),我瞅准机会给了他脖子一击,结果刚好放倒了他(被方有志击中劲动脉窦而晕倒)。

这个家火(倒霉黑袍)是被同伴伤了手臂(“大哥”咬的第一个同伙),流了许多血,后来见势不妙就跑掉了,我当时顾不上去追他(在红雀小区门口被捕)。

这个家火(贪婪黑袍)也跟着一起逃跑了,我同样顾不上他(在红雀小区门口被捕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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